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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畜牧局关于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8-28 15:54:17 浏览 次 来源:
 

   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《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意见》(信文明〔201517号)要求,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,提高全局思想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,经研究,决定在市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 一、主要职责

以“弘扬雷锋精神,开展志愿服务”为主题,以“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”为主要内容,传播志愿服务理念。志愿服务队采取集中行动与自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,定期组织开展文明礼仪、送科技下乡、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、网络文明、环境保护等以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成立以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吴建君为队长,局办公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队长,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局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。大队下设分队,各分队由局属各单位自行成立。志愿服务分队队长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兼任。

三、志愿者标准
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端正,遵守职业道德规范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、具有奉献精神;能服从安排,听从指挥,组织纪律观念强;身体健康,能保证经常参加活动。按市文明办要求,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志愿者注册率要达到100%

四、工作要求

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工作,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。同时,要结合自身特点,丰富载体,创新形式,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局属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要于6月底前成立完毕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56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