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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

发布时间:2016-09-18 11:41:53 浏览 次 来源: 市局医政药政科
 

 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,根据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有关规定单位工作实际,现研究决定我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如下:

    一、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,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,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;责令停产停业;吊销企业许可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的条件。
    二、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。
    三、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,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案件。
    四、作出的行政执法可能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。
    五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。
    以上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,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执法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