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阳市畜牧局服务承诺书
发布时间:2008-07-28 15:4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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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》(信发〔2007〕1号),进一步优化畜牧业发展环境,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,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,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依法行政。尽职尽责搞好各项工作,努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;严格依法办事,秉公执法,杜绝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设卡、乱检查等“四乱”现象。
二、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,努力控制畜禽疫病的发生和流行。强力推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,督促落实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工作,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。
三、强化动物检疫工作,保障人们的食肉安全。进一步规范程序,强化手段,加强监管,依法严把检疫关,确保人们吃上“放心肉”。
四、加大畜牧业生产资料整治力度,维护生产、经营秩序。依法加大对饲料、兽药、种畜禽等畜牧业生产资料监查力度,严厉打击制售、使用假劣、违禁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不法行为,积极营造安全、公正的市场环境。
五、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、认证认定工作,推动绿色、无公害畜牧业发展。积极创造条件,开展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;大力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,努力加快绿色、生态畜牧业发展步伐。
六、全面推选政务公开,增强工作透明度。全面公开畜牧系统工作职责,办事程序,执法范围,收费项目,收费依据,收费标准及监督措施,设立政务公开栏,进行长期公开。
七、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服务水平。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,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负责制、责任追究制,实行全程跟踪服务,深入清理和整顿行风,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,优化服务环境。
八、强化内部监管,欢迎社会监督。对上述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,对署名的投诉、举报,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员反馈查办结果。
信阳市畜牧局投诉举报电话:6653769,6653729